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第20170812068号群众投诉案件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第20170812068号群众投诉案件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我局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1批群众投诉案件,编号:20170817027,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沁河路9号的大蓉和餐馆油烟、噪声扰民”。
大蓉和餐馆由原德阳千厨汇饮食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6235KFX6),位于沁河路9号万兴和睦人家6号商业楼的1-3层,其中 1、2层经营餐饮,3层为茶楼。2016年10月,公司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2017年5月,公司对原环评项目进行扩建,于2017年5月编制了德阳千厨汇饮食有限公司《大蓉和酒楼、千厨汇茶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取得了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德环审批【2017】48号),并于当月建成;目前,市环保局委托四川同佳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现该餐馆,于2017年3月13日依法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603MA62FQTP1X),营业执照名称更改为旌阳区大蓉和千厨汇酒楼,经营场所为万兴和睦人家6号商业楼的1-2层,主营中餐。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8月18日收到群众反映问题件后,我局党委书记甘志立即批示,要求市城管执法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市城管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李友良带领执法人员封旻旻、陈孝辉、张仕发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噪音及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一)油烟扰民的问题来自餐馆经营期间,烹饪食物产生、排放的油烟。经实地核查,该餐馆厨房操作间设置9台油烟净化器,烹饪食物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外排,室外墙面设置有21米长的升空烟道,烟道末端设置于屋顶并加装有2台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油烟净化设施正在运行,在烟道排放口可闻到食材等烹饪后产生的含油类混合味;且公司建有约3立方米的隔油池,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排入万兴和睦人家的沉淀池处理。
(二)该餐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了空间分布,经营过程中未使用高音喇叭招揽客人;现场调查发现,其噪声扰民的问题主要来自餐馆外墙设置的空调外机在工作时产生的机器运转噪音。
三、处理情况
大蓉和餐馆油烟、噪声扰民的案件,市城管执法局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卿烈泉为责任领导,德阳市城管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同为责任单位,案件调查人员为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李友良、执法人员封旻旻。
针对大蓉和餐馆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环保宣传。8月18日,执法人员对大蓉和经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是做好检测工作。8月18日上午12时、下午17时40分,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蓉和排放油烟及空调外机噪音等情况进行检测。8月19日18时20分执法人员罗红林、张立与市环保局孙雪芳、彭在航再次对大蓉和排放油烟及空调外机、楼顶电机噪音情况进行检测。
三是依法立案调查。8月18日,我局对大蓉和餐馆涉嫌油烟、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法立案,并将根据油烟、噪声排放检查结论对其进行查处。
该案的整改已经到位,现已办结。
四、回访情况
8月18日起,市城管执法局指定执法人员王伦每天向大蓉和餐厅周边群众通报调查整改情况。目前,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截至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对大蓉和餐馆送达《立案通知书》2份。
附件:1.《立案通知书》2份
2.事前、事中、事后照片5张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