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综合科、财务装备科、城管办,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领导批示,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2016〕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