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规范 加强管理
2016年3月23日上午,我局环卫处组织各县市区环卫部门召开会议,就规范实施“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和落实。
我们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按序排列编号,汇总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定下专门时间办理、领取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环卫处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好办证单位、资料后到省厅进行统一办理。“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规范管理和统一办理,将促进相关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