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关于对市级部门单位管理的各类资产和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相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对市级部门单位管理的各类资产和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级部门(单位)管理的各类资产和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全局各部门所有账内账外房地产资产、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有收益的资产。
(二)环卫处、公园管理处下属公司资产。
二、清理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此次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资产清理工作,对清理工作和上报资产情况真实性负责。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按照清理范围对本部门管理的各类资产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三)各部门的资产及企业清理情况,须分门别类按照附表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报附表1至附表6,并于2015年8月15日下午17时前报送财务装备科1号楼105办公室,各部门上报的6张附表须各部门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确认盖章后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