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环境优美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治理办:
今年以来,全市列入全省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争创范围的15个镇(乡)、55村庄(名单详见《关于2015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争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5〕21号),对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为全面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各地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就报送2015年上半年环境优美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县(市、区)推进创建工作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本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本地列入创建范围的镇(乡)、村庄推进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一步工作打算。
(二)各县(市、区)按“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要求,在争创范围内选报1个镇(乡)和1个村庄开展的创建工作情况。
二、相关要求
(一)半年工作情况和成效要对照《关于2015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城环治发〔2015〕22号)要求,反映出截止6月底具体指标完成情况。
(二)选报的镇(乡)、村庄的创建推进情况,由县(市、区)审定汇总,作为本级推进情况的附件上报,市治理将对最终审议的镇乡、村庄上报省治理办。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抓紧布置,务必于2015年8月4日18:00前将情况报送市治理办。
德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