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市委办《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我局年度信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5年信息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我局重点工作,积极拓展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一)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城管系统的贯彻情况。
(二)省、市领导关于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局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值得注意的问题。
(五)对城管工作全局有影响的、有指导性的经验及倾向性的问题。
(六)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部署、进展、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
(七)围绕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所形成的工作调研报告等。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二、信息报送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和采用任务。具体报送任务如下:
(一)执法支队每半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5条。
(二)环卫处每半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条。
(三)局办公室、园林管理局、市政处、照明处、公园处每半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
(四)综合管理科、监察室、机关党委每半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
(五)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财务装备科、政工人事科、城管办、行政审批科、指挥中心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
(六)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按照《2015年度各部门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表》规定,局属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要有相应数量的信息被《德阳信息》《德阳信息专报》《政务信息(摘编)》《政务信息(电子版)》等信息刊物采用。
三、信息报送方式
所有信息均以纸质文档(附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局办公室,纸质文档需加盖部门印章。
四、考评办法
(一)扣分。未完成每月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一条扣0.5分;未完成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每少一条扣0.5分。
(二)加分。在完成规定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信息采用目标任务的,每增加一条加0.5分。
(三)考核。评分采取单项目标百分制,综合评定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五、信息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的工作机制,及时反映部门工作情况。
(二)注重信息时效。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有敏锐、强烈的时效意识,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做到当天信息当天报。紧急信息在20分钟内口头报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40分钟内形成书面报告,并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局办公室。
(三)注重信息质量。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观点鲜明、短小精悍,信息要素齐全。
(四)严格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各部门信息任务的完成情况、采用情况,并根据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