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旌湖两岸绿色生态带建设项目首开段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水清岸绿、规范有序的旌湖“岸际线”,高标准打造“德阳之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对旌湖两岸绿色生态带建设项目首开段(德阳市凯江桥至岷江桥之间旌湖两岸沿线,以下简称旌湖两岸首开段)开展规范管理。现将旌湖两岸首开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道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
二、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随地便溺;
三、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和排放污水;
四、禁止进行野炊,露天烟熏、烧烤食品,焚烧祭祀用品等造成空气污染的行为;
五、禁止在限制区域打陀螺、跳“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唱歌等健身、娱乐活动噪声污染行为;
六、禁止携禁养犬只进入、遛犬不牵绳、不清除犬便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七、禁止乞讨、算卦、拉场卖艺;
八、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停放;
九、禁止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
十、禁止在限制区域进行垂钓活动,严禁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以及使用其他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十一、禁止损毁园林、绿地,严禁偷挖花草树木或擅自拆除护(围)栏、栈道、座椅、照明灯等市政公用设施;
十二、禁止擅自采砂、取土、开采地下资源、钻探、爆破等活动;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旌湖两岸首开段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违反上述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2345
德阳市公安局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