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我局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对德阳市洪泽湖路58号保利国际城美茵庄园小区30栋101号 违法修建部分(面积 60.05 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经)罚决字〔2022〕12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2 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请送交到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209室。
联系人: 涂鹏飞 联系电话: 0808-2809176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