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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网址:http://cgzfj.de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市城管局   点击量: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诚邀潜在注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与我单位(含环卫处、市政处、园林局、照明处、公园处)的政府投资工程、小型维修维护工程的结算评审服务比选

一、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每年工程金额拟按500万计算。

二、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比选人630日之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比选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同类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7.报价包含相关税费。

(四)本项目收费最高限价: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 号文件计费标准下浮 30%。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文件为无效比选文件。

三、服务内容

为了合理节约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开展。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投资工程、小型维修维护工程的结算评审服务,服务期限:3 年。

四、服务要求及考核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对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和项目评审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要求和考核。

(一)服务范围。对建设工程、小型维修维护工程结算审核。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程结算审核时限(供应商收到完整的审核资料之日起算):

1.投资在 100 万元(含)以下的为 7 个工作日;

2.投资在 100—500 万元的为 10 个工作日;

3.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的为 15 个工作日。

注:审核时限工作日为供应商形成审核结果的时限;以上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须经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确认后,可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接评要求。自委托人发出评审通知起,如果出现 3 次(包括 3 次)不能接收评审任务的或 3次(不包括 3 次)及以上不能按时完成评审任务情况的,委托人可与咨询人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利将此项交由下一家咨询人完成,其涉及的相关业务工作由采购人自行调剂。

(四)咨询成果。工程结算评审成果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定案表、审定工程结算书、财评报告(书面)各三份和工程评审成果报告电子版本,成果报告中应对工程项目审增审减原因附注详细的文字说明,评审过程中不许抽量评审,涉及的各清单项和量必须依照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逐个复核,计量的准确度。工程结算评审成果报告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清晰性、准确性。

咨询人在结算评审时应坚持严格保密、独立评审,不得无根据地与被评审单位商量核增核减,不得与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其他约定,发现以上问题,委托人有权利要求中止解除咨询人合同。

(五)沟通衔接。评审时存在与建设单位及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结算编制单位衔接的,涉及影响工程造价的必须首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单位,并由业主单位转达,严禁单独与被评审单位交换意见。对于建设单位的答复资料,未通过业主单位转达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提醒业主单位及时转送,否则业主单位对于评审成果不予认可。完成后的评审成果要先发业主单位,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能将成果文件发送其他单位。

 ( )  责任要求:

1.若咨询成果报告误差大于国家规定范围外,经委托人复核存在清单漏项或取费定额标准错误及成果报告分项明细不一致并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酬金比率),且委托人有权利要求中止解除咨询人的咨询合同。

2.若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酬金总额 1%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7日,委托人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咨询人按酬金总金额 3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可向咨询人追偿。

3.若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市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合同内容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现场踏勘要求。对受委托的评审工程项目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核定工程量,严格按照谁评审,谁踏勘的原则,拒不到现场履行踏勘任务的咨询人,委托人有权利将此项财评任务交由下一家咨询人完成,拒不到现场三次者,委托人有权利要求中止解除咨询人合同。

(八)咨询人应严格合同约定完成咨询事务,若未达到本项目所涉及的要求,市城管执法局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咨询人赔偿委托人一切经济损失和酬金总额 30%的违约金。

(九)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资料提供

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上本人签名)。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可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附注;事业单位法人的财务报表按规定提供);也可提供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并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印章。

5.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 2020 6 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也可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和社保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11.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12.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可提供承诺函。)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15.资质条件:比选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16.不属于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17.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六、比选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见附件。

七、合同期限

本次比选合同期为3年(202171-2023630日)期满后,重新比选确认。

八、中选咨询服务公司数量

从最高分起,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家。

九、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号楼105办公室。

十、比选文件(评分办法)领取截止时间

20216181800

十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1625900

十二、比选地点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号楼接待室)

 

     联系人:沈春林  0838—2536018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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