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9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七五”普法期间(2016—2020年)是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城管、全民城管、智慧城管、人文城管、服务城管”建设的攻坚期。组织开展好城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利实施我局“十三五”工作规划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我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德委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各项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部署,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用普法工作引领行政执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建成“法治城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城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履职能力再上新的台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法律七进”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更加有力,基础更加牢固,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依法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职能、街面序化管控、破解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服务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坚持学用结合。坚持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法律服务活动中,引导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注重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融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坚持创新发展。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推动普法规划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泽球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成 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超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卿烈泉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兴炳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李兴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通过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宪法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忠实执行宪法,捍卫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涉及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面向社会、面向市民,不断拓展城管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致力于倾听市民心声、征求社会意见、宣传城管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城管难题,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托 “城管开放日”、“世界城市日”、“星期六志愿者广场”、 市民园林学校等平台,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大力宣传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德阳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法治德阳建设成效,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法治德阳建设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立法实践,突出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制度的宣传,激发公民参与立法活动的自觉性,增强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大力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突出行政执法标准、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监督义务。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以东湖山公园、石刻公园、文庙广场、钟鼓楼广场等公园广场以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为平台,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网络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积极挖掘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以法治小品、法治话剧等艺术形式,创作编排具有城市管理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百姓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寓教于乐地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七)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八)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为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普法重点和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市民群众、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城市管理行政相对人,重中之重是干部职工和青少年。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能否学习法律、能否遵守法律、能否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强化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机关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相融合。认真推行法律顾问机制和重大案(事)件公证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证机构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运行和重大行政活动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协调市、区教育部门,以城区高校、中(小)学为平台,建立“城校共建”机制,完善“城校共建”实施方案,实现城区全覆盖。推动城管宣讲进学校,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城市管理法规知识教育,将城市管理法规宣传有机融入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协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加强与大专院校学生的互动,邀请他们参与城市管理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引导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格局。
(三)推进法律进公园。结合城市管理特点和自身工作职能,利用节假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要求在公园(广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内广播、LED显示屏、墙报、板报等开展法治宣传。以东湖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模板,加强公园(广场)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更新,将公园(广场)打造成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充分调动局属各部门的积极性,全面参与到普法工作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制度以及普法工作督查制度,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的合力。健全激励机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构建普法重点内容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城市管理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局党委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小分队建设,以优秀律师、行政执法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法律服务小分队队伍,组织开展法治基层行、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小分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水平。
(四)开展媒体公益普法。除了继续利用墙报、宣传栏、简报、官方网站等自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外,还要创新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型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页面)。依托《德阳普法网》平台,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联互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和共享。与德阳电视台合作,打造城管法治宣传节目,直观、深入地了解城管执法工作,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局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法律法规短信。利用局属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公益广告。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工作台账和考核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借助广播、电视媒体平台,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法现象,呼应市民群众的心声和需求,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以东湖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模板,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文庙广场、钟鼓楼广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新阵地;依托城管执法岗亭设立法律服务专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要紧密围绕我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中心工作,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各部门自身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广泛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宣讲、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等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加强与市民群众的互动,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热潮。
六、方法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局属各部门按照本规划要求,做好宣传启动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报局法规科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督导,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对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把“七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局党委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二)健全保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结合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在年度经费预算时安排好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作为局属各部门年度考核评优参考依据,以促进我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