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9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德阳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德司发〔2017〕8号)精神,结合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些都为国家工人员学法用法指明了方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全局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城管作出应有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推进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为加快建设法治城管、顺利推进“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2.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
3.学习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卫生保护、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从而打造作风过硬、执法文明、行为规范、清正廉洁的城管执法队伍。
4.学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1.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局务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每年党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局务会会前学法不少于12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2.健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
4.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事件,制定学习计划自觉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5.创新学法载体和形式,推进法治文化机关建设。要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内部刊物、微信、微博等平台,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宣传组、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三)加强法治培训
6.组织法治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讲座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辅导,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7.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宪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针对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晋升人员,结合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和每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开展入职培训、晋升培训。各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每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指挥中心、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园林管理局、照明处、公园管理处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四)坚持依法决策
8.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9.坚持购买法律服务。强化运用法治知识和力量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意识,坚持购买法律服务,严格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重大案(事)件公证制度》。申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部门必须报政策法规科统一协调安排;进行重大案(事)件公证的,相关部门必须在公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10.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责任部门: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五)严格依法履职
11.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1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13.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宣传组、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14.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和执法责任制。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15.完善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履职情况考查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并将考查、考试、测试结果与个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1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考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只有经过专门的法律考试和德阳市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方可从事行政执法。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17.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专题述法。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18.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
配合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全年学法培训任务。
(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形成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通过局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和微博等要广泛宣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三)提升学习质量,注重普治结合。各部门要根据人员实际需求和工作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学法计划,优化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学法用法工作质量。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落实行动学习法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原则,把此项活动作为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抓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请及时反馈给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林宏宇;联系电话:253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