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9日
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深入落实和创新发展之年。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治市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省战略性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深度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攻难点,未雨绸缪防风险,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打造工作亮点,为法治城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加强的法治保障。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探索党委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办法措施,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责。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加强干部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激励和约束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和违法情况的记录和结果运用。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市和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结合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贯彻。制定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和衔接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制定贯彻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标本兼治反腐倡廉。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依纪依法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深入开展纪律审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推进“一诺三清”廉政制度,探索用法治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的办法措施。
责任部门:局纪委监察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做好城市管理立法工作。按照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2021年立法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报市法制办审核。开展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深入基层广泛、精准调研,听取各部门 、群众等关于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着眼目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可行、便于施行的操作措施,确保《德阳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符合实际、落地生根。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政处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六)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落实《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紧紧扭住“放管服”主线,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强“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绩效评估和碰硬奖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和四川省地方性法规制定及修订的情况,及时清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所有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 和制度落实,构建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六权治本”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深入细致解读具体政策、引导群众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破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探索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常态化评估。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九)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责任部门:局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坚持购买法律服务。强化运用法治知识和力量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意识。坚持购买法律服务,严格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重大案(事)件公证制度》。申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部门必须 报政策法规科统一协调安排;进行重大案(事)件公证的,相关部门必须在公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德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局制定或代政府制定的具有外部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在上局务会会前均须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局务会或报市政府审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发后的7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须拟定备案材料经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完善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压缩自有裁量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全面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三)做好“两法衔接” 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德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指导,推动“双向衔接”,健全自动生成、实时监控、全程记录、跟踪问责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分部门、分系统案件移送程序、标准。突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抓好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案件的会商研判。探索制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把是否依法移送、受理、立案、办案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纳入考核。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四)做好行权平台工作。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加大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做到应录尽录。
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公园处、照明处、园林局。
监察部门:局纪委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五)做好行政执法办案系统运行工作。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将案件录入系统,法制部门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量权行使进行审核。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前期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细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节点,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顺利完成。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七)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各部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局“七五”普法规划,分管领导负总责,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工作,按照任务分解,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八)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严格落实《德阳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法治文化机关建设为载体,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十九)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面向工地、商家店铺等管理服务对象,每个月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现身说法的方式,让群众在真实案件中接受教育。结合职能创新编印以案说法读本,录制以案说法节目,增强普法实效。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部门要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报政策法规科。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6.5”环境日和“9.1”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不同方式,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一)开展多层多类法治体验。加强法治宣传载体建设,创建法治成果实践体验中心。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商家店铺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城市管理与管理对象衔接等多层多类法治体验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广泛收集意向和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体验活动方案,明确总体安排、具体流程、活动时间、参与人员、换岗职责等。
责任单位:市政处、环卫处、公园处、照明处、园林局、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二)积极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人员法律意识。围绕服务和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三)开展“法律进校园”。与学校联合开展“城校共建”活动,利用课堂深入宣传法律知识,维护治理学校周边的环境秩序,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公园”活动。在东湖山公园、钟鼓楼广场、文庙广场等人群集中场所,利用公园广播、墙报、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在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五)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积极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展示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作品,使其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固化的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六)结合局工作职能,制作一件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或法治公益广告,展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风采。
责任部门:宣传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七)协调利用市区街道重要路口、广场的大型广告牌(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利用我局管理的人行天桥LED显示屏、大型广告牌等地方设置标语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与报刊、杂志、电视等联合开办专刊、专栏、专版,建立稳定的普法阵地。
责任部门:城市综合管理科、财务装备科、政工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二十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推进“诉访分离”,健全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着力规范信访行为。抓好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效能微博和政务微博等事务办理,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努力构建“网上网下”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的群众诉求受理办理机制,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系。不断加强“12345”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重大决策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要求。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访办)、执法监督科、局纪委监察室、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局属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十九)加强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涉及的调解工作相关信息由行政执法支队登录并填入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的《矛盾纠纷信息登记表》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局机关及其他局属事业单位涉及调解工作的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以填报《矛盾纠纷信息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审查后统一录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行政执法支队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持续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三十)切实落实法治责任。落实党委书记依法治理领导责任,将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力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个亲自”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五个一同”,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着力优化机构设置、选强领导干部、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全局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融互动中深化提升。
责任部门:局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十一)用制度提升法治能力。完全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制度。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行法治考评和法治档案制度。将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面推行年度述法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治职责的严格问责,全面推行法治问责制度。探索任期法治责任制和离任法治审计制。
责任单位:政工人事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