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要点
局属各部门:
现将《2014年度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3月6日
2014年度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
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度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德委发〔2014〕2号)和局《关于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德城发〔2014〕38号)要求,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创新法治工作机制,突出法治重点领域,抢抓法治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的能力,确保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法治城管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并适时安排法律法规自学;中心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
(二)以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法为主要内容,组织不少于6次的局务会会前学法。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三)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履职情况考查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并将考查、考试、测试结果与个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
二、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
(一)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其他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邀请专家授课为主要形式,逐层级、分类别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轮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的能力素质。行政执法人员每人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
(二)把学习党内条规和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织生活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与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内条规和法律知识,努力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的表率意识和行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三)多形式举办廉政文化活动,以党风廉政相关的规章、纪要、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警示引导和激励带动为主题,年度组织专题反腐倡廉教育不少于一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努力创新廉政工作机制,营造和保障好浓厚的廉政氛围。
责任部门:监察室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一)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动态、解读我市依法治市相关文件内容、宣传推进依法治市的经验做法、“六五”普法规范的贯彻落实、法治城管建设中的创新做法等为重点,配合上级抓好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抓好法治城管建设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
(二)利用所管的户外LED显示屏、街道小型广告牌,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城管建设宣传。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三)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与报刊、杂志、电视等联合开办专刊、专栏、专版,建立稳定的普法阵地。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
(四)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建筑工地、进商家店铺、进乡村等,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全覆盖。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园林管理局、照明处、公园管理处
(五)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等为契机,做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年组织专题法制宣传不得少于1次。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园林管理局、照明处、公园管理处
四、继续推行好法律顾问和公证制度
强化运用法治知识和力量来武装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意识,坚持购买法律服务,严格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重大案(事)件公证制度》。申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部门必须报政策法规科统一协调安排;进行重大案(事)件公证的,相关部门必须在公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五、落实党务政务公开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务政务决策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健全决策机制,落实决策制度,把合法性作为部门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促进决策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综合管理科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二)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责任部门:监察室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局制定或代政府制定的具有外部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均须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出台或报市政府审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征询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出台或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发后的7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须拟定备案材料经政策法规科审查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政策法规科适时对局2010 年—2013 年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清理结果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局属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拟定局属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方案,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行为,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大小项目录,明确审批标准。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
九、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
认真抓好《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根据行政权力依据变化或行权部门职能调整及时修订行政职权目录。强化平台建设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园林管理局、照明处
监察部门:监察室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下移执法重心,积极探索建立系统的综合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巩固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成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公开。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环卫处、市政处、园林管理局、照明处
(二)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确实规范重大行政行为的实施与监督。承办部门须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报送政策法规科审查,并由政策法规科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
(三)统一建立积案台账,制定积案排解方案,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及时查纠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评查,确保评查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达80%以上。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配合部门: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要求,优化我局行政行为的裁量标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行政审批科、执法支队
十二、落实行政复议机制
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按照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对复议工作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配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好城管系统复议案件,落实好行政复议决定。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十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牵头部门:办公室(信访办)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二)加强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涉及的调解工作相关信息由行政执法支队登录并填入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的《矛盾纠纷信息登记表》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局机关及其他局属事业单位涉及调解工作的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以填报《矛盾纠纷信息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审查后统一录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配合部门:相关部门
十四、严格法制工作考评
(一)以法治部门的创建、评选为载体,加强落实依法治市精神深化法治城管建设工作的考评,建立专项、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将考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
(二)加强法治工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监察室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努力确保权责的统一。
责任部门:政工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