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园林管理局河东管理所在日常管护巡查中发现,位于凯江路高速路口下的绿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多根管道和施工工具,涉嫌违法建设,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经现场调查,施工方为华西四建司,该公司在此进行施工时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我局管理人员当即告知施工方该行为属于私自开挖侵占绿地,铺设下水管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清理现场。
随后河东管理所巡查发现华西四建司仍没有停止施工并清理现场,也未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我局立即安排工人对工地进行强制清理,并恢复原状。
公共绿地是人民共同享有的宝贵财富,对改善人民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巡查并配合对私自侵占公共绿地、擅自砍伐行道树及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处置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