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德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18日
德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系统治理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德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2022〕-26)要求,结合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抓、纪委主推、部门主责“四位一体”,市局各部门要聚焦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集中力量查处参与围标、串标以及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转包、非法分包等行政违法问题,实现“风要刹住、钱要追回、人要严查”的工作目标,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重点
聚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紧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在招投标各环节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招标人
1.将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2.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3.未按程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未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正确履约;
4.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围标、串标、卖标、买标;
5.违规干预评标或违规确定中标人;
6.不按规定发布、公示招标信息、中标结果或合同签订基本信息;
7.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评标信息;
8.不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违规变更工程量;
9.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招标人职责义务的问题。
(二)投标人
1.以他人名义(借牌、挂靠)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围标、串标、卖标、买标;
3.以非正常手段谋取中标,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4.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泄露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涉密的信息;
2.与投标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代理合同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德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附件1),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明奎同志担任组长,执法支队政委高波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及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专班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专案组(附件2),专班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执法支队:负责牵头德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案件线索移交函,及立案调查情况和处置情况,并形成案件查处清单;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间联席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对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出借资质证书、违规转包、非法发包,以及围标、串标等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咨询并予以协助,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对外窗口,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围标串标行为在德阳没有市场,公职人员不收敛不收手没有出路”的浓厚氛围。
政策法规科:负责招投标领域执法案件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适用进行监督指导。
执法监督科:负责招投标领域执法案件办理流程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对结案的招投标领域执法案卷评查。
财务审计科、综合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市局工作实际建立“一图两单”(流程图、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对我局承担的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全面履行好项目监督管理、财务审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乱象对市场秩序、营商环境、政治生态的极大危害性,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务必拿出“专”的精神,保持“专”的力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执法支队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发挥职能作用,做到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案件办理进程,严肃查处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构建联动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公安、住建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结合自身职责,以强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