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底,我局收到关于西街口荣升小区内原运输二社小二楼涉嫌违法建设的举报。经查,涉违房屋修建于2002年间,为砖混结构面积约300㎡的两层楼房。小区居民反映因在该处修建了小二楼,小区无绿化及消防通道,停车位更寥寥无几,生活、出行相当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4月,我局已将调查收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资料函告贵局并请予以认定(〔2022〕-188)。6月17日,贵局复函中仅说明资料属实,并未对该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建进行认定。2022年7月,该小区业委会再次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贵局对业委会的回复中称:“未查询到该宗地上小二楼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妥善解决问题,现再次请贵局核实修建小二楼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若违反,请明确是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还是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我局将根据认定结果依法依规查处。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