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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451135780-2022-00046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城市 管理 行政执法 管理条例 贯彻实施 实施情况 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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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26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市人大城环资委:

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3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始终保持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高度认识,致力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着力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果。现将我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始终把全民普及作为《条例》顺利贯彻实施的基础工作、前提条件来抓,制定全市《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拓展宣传广度深度。充分利用广播电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注重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形式直观的优势,构建起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网络媒体多领域互动、立体化普法的宣传态势。截至目前,共计推送、刊登《条例》解读82期,发布《条例》宣传信息60余条,录制《条例》专题录音1期、《条例》宣传片1部,举办《条例》有奖问答活动1次,开展宣传报道40余次,开展以案释法报道20余次。二是用好法治宣传阵地。将《条例》宣传融入东湖山公园景观,让市民在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利用公园(广场)LED显示屏、城管执法岗亭LED显示屏、执法车载LED和城区主要路段商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3万余条。制作《条例》宣传橱窗1块、展板8块,用图片加简短的文字说明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宣传《条例》全文、解读等。三是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统筹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资源,以《条例》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主题宣传日,扎实开展《条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融入居民生活中,变成百姓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把法治宣传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的形式转化,确保“法律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共计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3.4万余份,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公园、进学校等活动200余次,覆盖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重点人群达10余万。

(二)重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注重“人”在《条例》贯彻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把《条例》作为学习教育重点内容,以市级部门党委会、局务会、工作例会、职工大会会前学法等形式为依托,结合书记讲法”“律师讲法”“专家授课等方式,推进《条例》学习工作落地落实自《条例》颁布以来,相关市级部门组织《条例》专题学习余次,组织专家到市级部门、各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专题培训10余次开展《条例》专题解读20余次。同时,全市城管系统针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油烟污染等频发、重大违规行为,经常性组织一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演练和案件剖析活动。

(三)规范,健全贯彻实施机制。一是精准界定适用范围。2018年9月17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各县(市、区)也在辖区内划定了城市化管理区域,进一步压实《条例》贯彻实施的属地责任。二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政府规章《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德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德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均已正式印发实施,后期将逐步完善与《条例》相衔接的法规制度。三是创新联动联勤机制。城管和公安部门之间,积极探索推进“公安+城管”联勤联动工作模式,目前已在德阳文庙广场、世纪联华广场、火车北站站前广场试点,在市容秩序治理上,初步形成公安和城管相互配合保障、相互补充支撑的良好局面,有力有效维护《条例》权威。

(四)执行,确保贯彻实施成效。《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法定权力和法定义务相统一、法治成效和社会成效相统一,抓严抓实市容管理、环境治理,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认真履行城市管理有关职责,确保《条例》贯彻实施见到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果。市城管执法局认真履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职责,今年先后开展城市管护水平提升、市容秩序重点问题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266余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9余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460逾起,整治坐商跨门经营7480余次、流动商贩占道经营10730余次、泄漏遗撒车辆92余辆,规范乱停乱放非机动车1300余辆,劝导垃圾乱扔等不文明行为570余次,依法拆除洛河小区、上河苑、恒大商贸城西侧阿里山街停车场等60余处违法建设约13000余平方米。成绵高速(德阳段)沿线广告牌乱象治理成效显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排名稳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二、全省第一。市住建部门全面开展扬尘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采取“标美化”工地建设,设置围墙喷淋,对裸土进行覆盖,对进出建筑工地车辆密闭运输和冲洗,加强工地现场湿法作业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工地扬尘防治。同时聚焦黑臭水体整治,排查确认了我市中心城区穿城堰、丁家堰、干河子、胜利堰四条黑臭水体,总长29.515千米。协调黑臭水体沿线街道办、社区、工业企业、商户支持、配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前累计清理河底淤泥6.7万立方米,治理沿河排污点434处,埋设截污管道16.1公里,增加沿河绿化面积8万平方米,建设了8处景观公园。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确立了集贸市场创城“四个一”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制定商品质量、市场经营等管理规范,明确奖惩机制。出台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推动市场基础设施改造、优化摊区设置、规范经营行为。将市场环境5大类36项指标全部纳入考核记分,发布“红黑榜”,形成制度,联合惩戒。通过“门前三包”定责定岗定人,每月联合检查,并在市级媒体、市场醒目位置公开公示。夯实属地“街长制”,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和“周四大检查、周五大扫除”工作机制,定时开展联合执法,现场办公找问题,任务协助、工作协同,为农贸市场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其他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紧贴“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推向深入。

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总体取得以下初步成效。一是促进了管理环境改善。通过高频次、快节奏、多途径、立体式的《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迅速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高潮,进一步凝聚各界遵守《条例》执行《条例》维护《条例》共识,浓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促进了管理素质提升。各级各部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抓紧抓实学法用法工作,推动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城市管理类重大决策法治审查通过率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率达到100%。三是促进了管理水平提升。以不断健全的标准体系和制度机制引领和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照明综合亮灯率达到99%以上,市容市貌基本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一步厚植市民在城市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存在问题

法律保障有待加强。《条例》依据上位法制定,填补了我市城市管理法律空白,但在查处违法建设等执法工作方面,有的规定还不够具体,体现出《条例》法律保障还不充分的问题,也影响到《条例》贯彻实施效力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执法工作予以更加充分的保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定,《条例》的相关内容需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条例》涉及住建、生态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工作,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各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执法事权大大增加。当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对新事权欠缺必要的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相关涉法问题的经验积累,执法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边实践边积累的阶段

管理环境有待优化。虽然各级各部门及大部分群众,都能认识到良好的城市环境是日益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依托,积极维护、自觉遵守《条例》,但是仍有一些群众,配合、参与城市管理不积极,其中有的群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有一些为了个人利益而置城市利益、市民共同利益于不顾,顶风违反《条例》,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行为屡禁不止、屡治不绝,增添了城市管理难度。

三、下步打算

加快完善法治体系。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加快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和违法建设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可操作性。

加大学法用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岗位练兵常态化制度化,提升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能力水平,保障《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注重发挥媒体曝光功能、导向作用,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现象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进一步凝聚维护《条例》的广泛共识。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