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长湖街(蓝花屿—银监会)人行道被机动车占道停车、侵占盲道事宜的告知函》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城管执法支队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约谈蓝花屿小区停车场管理方——四川华锋思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按照规划审批方案对停车场进行整改。7月11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发现停车场长湖街四川佳嘉福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门口已设置隔离石墩,非机动车停车位已经恢复。同时,四川华锋思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上交书面情况说明,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审批规划方案执行,并加强机动车的管理,不允许机动车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位。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你局相关负责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现场查看,现已符合规划设置要求。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