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局纪检监察组:
现将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迅速传达学习,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动排查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为加强对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实施。结合工作实际,5月初印发了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2〕-243),逐一明确了主要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聚焦任务,扎实推进。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做到全覆盖传达,严肃认真组织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培训的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培训相关情况,共填写《干部、职工个人参加培训情况排查表》88份,填写《本单位本系统举办干部、职工培训情况排查表》8份。
(三)重点突出,复核排查。在局相关科室逐一排查的基础上,局机关纪委对相关单位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了复核,通过核对排查表、培训通知、调阅审批材料及报销凭证,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的问题。
二、自查情况
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20日,我局对下属市环卫处、市政处、园林局、照明处、公园处、指挥中心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1个执法类事业单位城管执法支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建设监察支队等8个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核查,我局未发现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的问题。
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与建设“清廉城管”背道而驰,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助长“四风”问题的滋生,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多次强调,严禁单位或个人以考察学习、交流等名义外出旅游,严厉查处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借用公车旅游或度假等违纪行为,因公事出差的要限期返岗,鼓励全体职工互相监督,勇于举报。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抓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的监督管理,为领导干部敲警钟,认真检查是否还存在监督不到位、制度不管用、管理有漏洞等情况,切实防止专项整治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市城管执法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