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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在旌湖两岸沿线安装灭蚊灯的复函
索  引  号: 451135780-2022-00017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城市 管理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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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29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市国卫办:

你单位《关于在旌湖两岸沿线安装灭蚊灯的函》收悉,经我局派员现场勘察并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在旌湖两岸安装灭蚊灯,打造过程中应遵照以下几点要求:

1.施工前到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签订用电管理协议。

2.施工期间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并保持绿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市政道路开挖需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完成后对开挖的绿地及市政道路予以及时恢复。

3.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灭蚊灯上的卫生由你单位自行管理,如管理不到位我局有权对灭蚊灯进行撤除

4.旌湖东岸(黄河桥-漓江桥)、西岸(青衣江桥-漓江桥不在我局事权范围内,请与相关责任单位对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市城管执法局